宿迁新华书店获评“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
日前,宿迁新华书店被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联合表彰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宿迁公司副总经理罗琪代表宿迁新华书店参加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宿迁分会场的表彰,并接受“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授牌。
2010-2012年度,宿迁公司积极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道德讲堂建设和活动开展规范,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单位管理科学有效,企业文化特色鲜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全面完成了凤凰传媒2010-2012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发布时间:2013-11-27浏览量:3385来源: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