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的版权消费特点、定价与分成
一、电子书产业对版权运营要求高
相对传统纸质书而言,为什么说电子书对版权运营要求更高?这首先是由电子书的本质特点决定的。
1.电子书是比较单纯的内容消费产品。
2.电子书不能独立存在。
3.电子书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比较悬殊,搭便车的倾向明显。
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的环境给我们提出的问题和纠结却比较多。
二、版权运营与利益分成
作为图书,不管它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利益流动的基本流程都如下图所示。
三、电子书的定价
1.谁来定?
从国外来看,图书的定价包括由生产者定价和由销售者定价这两种,比如欧洲的德国和法国是采用的固定定价制,一般销售商是不能自己随便定价去卖的,除非有特别的约定。而英美采用的是自由定价,有的时候书上不印定价,由销售商来定。
2.代理制定价模式
所谓代理制模式(Agency model),按照百道《2011年中国电子书产业研究报告》里的总结就是,“出版社制定电子书的零售价格,所有电子书零售商按此价格销售电子书。在这个制度安排中,电子书零售商并不是真正的卖家;他们不过是纯粹的投送渠道,消费者通过这个渠道将钱传递出版社,而出版社通过这个渠道把电子书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渠道或者叫代理商,电子书零售商获得一定比例的委托费,适用税种和税率不同于零售商”。代理制定价模式实行至今已经一年了。
3.定多少?
从美国的例子来看,三大主要平台有自己不同的定价方式。
4.怎么定?
目前一个简单的方法,是参考纸本书的定价。我们纸本书的定价肯定是从成本、用户规模和内容价值这几个方面来定的。
四、电子书的分成
讲了定价,现在我们来梳理一下分成。分成实际上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出版者和销售商之间的分成,还有一个就是版税,即出版者和作者之间的分成。
五、版权、定价与分成趋势的未来实践
从长远来看,一个良性的定价与分成机制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首先要努力形成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其次,应采取分类区别对待的策略。再有,作为电子书1.0市场起步的重要基础,产品的内容价值,以及传统出版商和作者们的利益诉求应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