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具体的出版社来说,比如像我所在的上海文艺出版社这样有着六十年历史的老牌出版社,年出书都将达到“日出一书”甚至更高的频率,加上在建社历史上出过的图书更是不计其数。在新世纪到来之前的几乎所有图书都没有电子版,甚至连那些书的版本样书都不容易找到了,要想将所有的书都电子化,我想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旧书扫描录入的技术再先进,书都找不齐也是白搭。
还有一个更加麻烦的事情,就是版权问题。新世纪之前的很多作家现在要不就是古稀之年,耄耋之身,要不就是连家属都不好找的状态,做电子书的前提是要征得作家本人或者家属的同意,否则就存在侵权问题。这个问题要比找旧版书更加困难。
现在出版主管部门一直在强调数字出版的概念,因此,很多出版社都在拿到作家纸质书版权的同时,希望能一并获得电子书的版权。由于对电子书不是很了解,有很多作家也就含混地答应了。实际上,就作品的财产权来讲,出版社一旦拿到了作家的版权,不管这个版权是纸质书还是电子书,其实就是获得了作家的财产管理权,如果出版社把这些电子书的版权总是握在手上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发布平台,那就等于在浪费作家的财富。
所以,相对于电子书的发布,出版社更加希望能在国内早日建立起一个可以供全国中文读物出版机构共享的数字发布平台。一旦这个平台建立起来,就可以在全国的出版社实行统一的电子书购买,与作家之间的协议也可以实现规范化法律化,那样不管是对作家还是对出版社都将是一件大好事。遗憾的是,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国内还没有一个这样共享的平台,短时间之内也没有建成这样一个平台的可能。那么多公司化运作电子书的例子,基本上都属于各自为战,标准尺度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准确地说,国内出版社对数字出版这件事基本上无法进行,口号有但实际无,情况比较堪忧。
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去年中国出版的业绩中,关于电子数码出版这一项,就达到了上万亿。这个数字听上去好像中国的电子书业似乎已经做得很强大了,实际上,这个上万亿主要还是游戏和网络广告的业绩,真正属于电子书这一块的成绩根本还无法统计。